不予專利事項?

有些技術縱然符合專利要件,亦會發生不給予專利的情況,在專利法中有些物品明定不予專利,此即法定不予專利的事項。

依據專利法第24條規定,不予發明專利的項目有:
1.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但微生物學之生產方法,不在此限。
2.人類或動物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
3.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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