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FinTech 金融業做好智財風控

依智慧財產局統計,今年前9個月台灣金融機構申請的金融科技專利總數達63件,相較去年的9件有明顯成長,但與美、日、韓、中國乃至於歐洲的金融機構專利數量動輒數千篇甚至上萬篇相比,台灣金融專利數量仍遠遠落後,遑論中國企業阿里巴巴來台共申請687件專利,其中有174件發明專利已獲准;騰訊在台灣共申請251件專利,且已有129件發明專利獲准。

 

隨著網路科技發展帶動近年金融服務之轉型,不論係侵權之疑慮、或從市場邊緣化之商業危機考量,智慧財產權均已然成為金融機構應嚴加控管的風險之一。尤其針對想打亞洲或世界盃的金融機構而言,更勢必得做好智慧財產規劃,依據自身業務擬出適宜智財發展策略,在FinTech世代高度競爭中紮穩馬步。如能先搜尋研究相關專利,進一步了解其可能涉及哪些特定專利,方能提早作好因應策略,降低被訴風險。從另一方面言,若要取得優勢競爭地位,需不斷創新並加強IP保護,進而創出質量佳的專利,在競爭激烈的市場才能取得合法壟斷的優勢。根據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報告,專利說明書包含世界上90~95%的研發成果,因此我們觀察到已有金融業者開始透過檢索、閱讀與分析專利,了解其他金融業者的動向與作法,加快自身研發速度並提升技術能量。

 

針對業者發展金融科技、落實智財管理,參酌筆者協助金融業導入智財管理制度之經驗,茲提供下列觀念供金融業參考:

1.藉專利教育訓練建立員工之智財基礎概念,培養全體智財共識。

2.盤點與檢視企業內部的智財,如專利、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以了解金融業手上有多少競爭武器。

3.依金融業發展策略,進行專利申請、取得及後續維護管理規劃,積極保護自主技術。

4.針對產品或服務可能涉及他人智財進行了解評估,擬定對策與實際作為,降低並控管可能涉及之智財風險,提高自由實施度(freedom to operate)。

5.逐步建置相關管理制度,賦予金融業智財自我運行能力。

由於金融業是受到高度管制的行業,重視風險管理,並訂有非常多的內部作業流程,與一般講求快速、彈性的科技業有相當差異,因此不宜直接移植科技業智財管理制度,而應在布局剛起步時,將智財管理與暨有制度流程融合,使其運作符合金融監理要求。金融業導入智財管理制度時,宜參考以下作法:

 

建立管理智財的專責單位

初期階段至少應有一內部單位或成員作為智財窗口,充分瞭解金融業業務運作及掌握內部各單位分工、職掌、如何運作與各單位橫向間之溝通與整合。目前金融業找窗口的難處在於,需要找出熟悉智財並熟悉金融業之整合人才。

 

建構專利組合與布局

如何於工作項目中挖掘可專利標的殊屬重要!除同仁研發創新外,檢索分析FinTech專利現況勢在必行。需藉魚骨圖、技術功效圖來了解相關領域發展及分布、專利申請量/時間、專利案件數量變化、專利質量評估、分析技術發展趨勢並預測發展走向、相關技術專利布局,才能訂出專利組合與布局方向。

 

專利申請

一般而言,一項發明在進行初次申請時,要避免僅包含一個實施態樣的專利範圍,而某些服務現雖受到法規限制無法提供,但專利申請時應將現行法令允許與不允許的項目進行妥善安排,以符合法遵而又預留後續申請過程中能涵蓋合理適切範圍的專利申請彈性。尤其當金融機構走出去時,各國專利與金融法規都不同,同一發明在不同國家就要隨之調整,方能儘可能提供相關智財保障。

 

發揮無處不發明、

樣樣可專利之創新概念

業者可能擔心起步晚,支付P2P領域已布滿專利地雷動輒侵權?實際上不同的技術可組合成不同的金融科技服務,結合新興技術如遠端/近端支付途徑;生物特徵、捕捉移動手勢、感測手機移動之用戶端認證方式;區塊鏈紀錄保存、通訊技術/資訊安全/認證流程/雲端處理/智慧監管/BigData分析等,只要符合新穎性與非顯而易知性,還是能衝出一條專利鏈。

 

避免侵權風險

防禦/迴避設計因應與專利舉發

從防禦角度,檢索相關前案與他人所擁有之專利至為關鍵,才能了解我方是否已落入地雷區,對應以迴避設計 (design around)方式解套,如仍無法避開,而其又是競爭對手兵家必爭者,即有賴提專利舉發等方式來反制。

 

外部顧問之導入與協助

之前金融業較少有自己的智財部門,初期需仰賴外部顧問。而在金融科技專利申請中,外部專家顧問應具備金融業實際運作經驗與科技背景,充分瞭解系統運作及市場趨勢,才能與發明提案人進行實質有效溝通,依據發明目的與精神,建構出含金量高的優質專利。例如信用卡綁定專利對金融業的影響不在於其技術面,而在於金融機構哪些服務可能會使用到信用卡綁定功能、該專利可能影響到哪些業務的運作。

 

設計及導入智財管理制度

金融機構建置智財管理制度,須融合既有制度,因此應與瞭解金融業內控的外部專家合作,設計、建置及執行合身的智財管理制度,並避免該制度淪為形式上的疊床架屋、與既有內部規章及作業流程有所杆格。此係因:(1)金融業有諸多法規、政策和制度流程必須遵循,而智財管理制度須與既有規章制度相容並相互參照;(2)金融業的智財管理能有效與業務、法遵風控及稽核三道防線機制相容是一大關鍵,方能落實完善之內部IP管理及保護機制。

總之,中國大陸及國外潛在競爭對手,已不計代價積極保護其自身的智財,因而我國金融業界在加速發展金融科技的同時,應建構正確管理制度並做好萬全智財風險準備,以提升並諦造出最佳之競爭優勢 。

總的來說,金融業至少應採取下列作法,以在發展FinTech同時保障自身的智慧財產:

一、建立管理智財的專責單位。

二、建構專利組合與布局。

三、專利申請。

四、發揮無處不發明、樣樣可專利之創新概念。

五、避免侵權風險。

六、設計及導入智財管理制度。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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