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沒歌可唱 陸下架逾6千首

2018年11月07日 04:10 旺報

記者廖慧娟/綜合報導

 

大陸網傳「KTV下架6000多首歌(指KTV伴唱帶)」,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10月下旬於官網發出《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公告,要求KTV設備和系統服務商VOD(Video On Demand,隨選影片)、KTV經營者,11月1日起刪除不是音集協管理的6609首作品。

 

被下架的歌曲伴唱帶中,不乏KTV點歌率極高的名曲,如陳奕迅〈十年〉、〈K歌之王〉,張惠妹〈聽海〉、〈解脫〉,鄧紫棋〈泡沫〉,以及陳雷、王識賢、黃乙玲的台語歌曲。因此,消息一出,網友嘩然,抱怨未來可能無歌可唱,包括廣州等地的KTV業者更擔心熱門歌曲都不能唱了,無法吸引消費者上門,將面臨經營窘境。

 

統一收費 防業者鑽漏洞

 

音集協5日公開說明,強調「刪除歌曲,依法依規,必須遵守」。表示依大陸《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依法向著作權人支付版權費、取得授權,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

 

為管理權利人授權問題,依《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經大陸國家版權局批准,2008年成立音集協,成為大陸唯一管理音像權利人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並接受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委託,代表音樂電視及音樂作品權利人向KTV行業收取著作權使用費,解決KTV經營者難以一一獲得海量權利人授權的問題。

 

依大陸《著作權集體條例》,音集協只針對所屬會員及音著協會員所授權的作品發放許可,這次要求下架的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都不是兩家協會的會員,因此通知KTV場所以及KTV曲庫上線管道(VOD商)予以全部刪除。

 

音集協特別強調,這6000多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或其委託的代理公司,已陸續向KTV經營者提起侵權訴訟或即將提起侵權訴訟,KTV經營者如果不予以刪除,將面臨著訴訟賠償的風險。

 

據了解,音集協2018年1至10月已協助繳費卡拉OK經營場所處理千餘起被訴侵權案件,為降低法律風險,因此要求下架未經授權的作品,並在未接到書面通知前,不得重新使用下架的作品。

 

金曲過了30仍受歡迎

 

音集協還補充說,這次被下架的音像作品,除了極少幾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遠、點擊率不高,對KTV曲庫的廣泛性的基數影響有限。但是網友不認同一說法,不少人稱「〈十年〉是到KTV必點歌」,「去KTV全點鄧紫棋的我表示很傷心很難過」、「我的金曲沒了80%,還不如在家k歌了」。

 

而透過數千則網友留言,也意外發現只要是華語經典名曲,是沒有世代隔閡的問題,舉例來說,有70後、80後留言到KTV必點〈十年〉,90後、00後網友也幽幽回應:「90後每次也點」、「00後現在也點」。

 

文章出自: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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