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著作權法 百位記者促歐盟力抗科技巨擘遊說

李協芳採訪

2018年12月11日 下午3:56

 

來自各大新聞機構的100位知名記者今天(11日)呼籲,歐盟要抵擋住網路巨擘對著作權法的強烈遊說。今年9月通過的歐洲新著作權法中,就強制規定網路公司要為摘錄的新聞內容付費。

 

歐洲議會議員9月曾表決通過新著作權法,要求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及其他科技大企業支付所使用的媒體版權費用。

 

這項歷史性決定受到媒體產業的歡迎。媒體業者聲稱,搜尋引擎與資訊彙整公司多年來並未支付費用。

 

歐洲著作權法與「鄰接權法」(neighboring rights law),旨在確保數位世界中的內容創作者,無論是新聞、音樂或電影,都能獲得合理的費用。

 

100位記者今天警告,科技巨擘對該法律進行的強烈遊說會讓該法「名存實亡」,若要變更該法必須要經過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Ministers)與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同意。

 

包含法新社(AFP)在內的主要出版商已推動改革,也就是第11條,作為保障新聞品質與和傳統媒體公司收益銳減的緊急補救措施。

 

但有反對者稱此「連接稅」(link tax)條款,將會抑止網路言論。

 

歐洲多個大型新聞機構今年9月4日曾發布聯合聲明,指控谷歌與臉書免費「掠取」他們的新聞,呼籲這兩家網路巨擘與媒體分享更多營收。當時約有20家歐洲的新聞機構參與連署,包括法國法新社、英國聯合社(Press Association)及德國德新社(Deutsche Presse-Agentur),並同聲呼籲歐洲議會(Euopean Parliament)修訂歐盟著作權法,協助應對「怪異的不平衡問題」。

 

文章出自: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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