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案二審 New Balance在中國大陸敗訴

中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3日就「新百倫」商標侵權案作出裁定,美國運動鞋製造商New Balance敗訴,需賠償中國公民周樂倫經濟損失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在相關網站刊登聲明。

路透報導,New Balance對此表示「失望」,並考慮是否繼續上訴。該公司發言人說,這一裁決「尤其令人關注,因為它與發達世界對知識產權的理解相悖」,且這一裁決可能會開不好的先例。

2013年,周樂倫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狀告New Balance侵犯其「百倫」和「新百倫」註冊商標專用權。法庭一審判New Balance敗訴,賠償原告經濟損失9800萬元,並停止侵權、消除影響等責任。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據新華社報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23日判New Balance公司敗訴,但把賠償金額下調至500萬元。

法庭還責令New Balance在其開設的「新百倫(中國)官方網站」、「New Balance旗艦店」、「New Balance童鞋旗艦店」的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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