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拉麵店老闆「商標蟑螂」 海倫清桃誹聞男友挨告

2019-10-17 10:44:4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桃子」海倫清桃的誹聞男友黃景裕被控在臉書粉絲專頁辱罵廖姓老闆「商標蟑螂」,遭廖男提告。黃男今年2月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6千元,得服勞役確定;至於遭求償百萬元並登報道歉部分,台北地院認為,黃男稱廖男為「商標蟑螂」並非毫無根據,且未違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判廖男敗訴,可上訴。

黃景裕因細故與廖男發生齟齬,去年7月13日在臉書專頁「法虎堂拉麵店」,以「商標蟑螂」等語辱罵廖男,事後遭起訴。黃男在院方審理時自白犯罪。

刑庭法官認定黃景裕所為客觀上足以引起不特定人對廖男人格、品性等,給予負面評價,導致廖男精神、心理感受難堪或不快之虞,又黃男公開發表侮辱言語供不特定人共見共聞,已達「公然」程度,且未與廖男達成和解或獲得宥恕;但審酌黃男坦承犯刑,認定已有悔悟、贖罪之意,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六千元,得服勞役確定。

民事部分,廖男主張,黃景裕明知他並非商標蟑螂,仍在臉書專業辱罵,已貶損個人名譽,因而求償營業收入損失、加盟金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134萬餘元,同時要黃男登報道歉。

黃景裕則辯,廖男惡意搶占他的商標,經他提出商標異議,並由智慧財產局認定廖男註冊的「山本堂」商標應予註銷,可知自己所言不假,因此並未侵害廖男名譽。

法官細究雙方糾紛後認為,廖男早於前年10月16日取得「山本屋」商標,黃景裕不得已將拉麵館名稱改為「法虎堂」,然廖男自行至黃男經營的法虎堂拉麵鍋臉書網頁稱黃男會改名是因侵權所致,黃男才會反稱廖男是商標蟑螂。

又黃景裕雖以「商標蟑螂」稱呼廖男,但並非毫無根據,且未違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黃男所為屬事實陳述,不能證明具有貶損廖男社會評價的真實惡意,自然無需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文章初字: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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